
交通部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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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是春节长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交通部即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全行业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农村公路建设的经验,研究和部署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变化、新要求、新任务。
会议指出,“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加快推进“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县乡公路五年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
会上,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作了题为《全面推进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的讲话,分析总结了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四个新变化:一是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的新变化;二是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新变化;三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阶段的新变化;四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内涵的新变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对农村公路建设作了重要批示。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黄菊副总理又对“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作了重要指示。因此,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今后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李盛霖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农村公路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是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新时期的一项艰巨任务。各地交通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进交通又快又好发展上来,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发展的战略重点抓紧、抓好。
李盛霖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处理好四个重大关系。一要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关系;二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系;三要处理好维护农民利益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四要处理好交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各地交通部门要积极主动,不等、不推、不靠,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合作。
2006年是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第一年,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约13万公里,同时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渡口、渡船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为此,会议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第一,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第二,合理把握标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要修实用之路、安全之路、资源节约之路。第三,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农村、用到项目,防止中间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四,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第五,加强养护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效益。要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养护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各地要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继续组织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实施工作,推广经济实用车型,合理安排线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群众乘上方便车、放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