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大利吸引国外直接投资主要概况
意大利作为世界重要的经济体和八大工业化国家之一,其吸引外资的能力与其本国经济的发展并不相称,根据意大利著名经济学研究机构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组织(UNCTAD)的数据显示,1998年至2003年间,意大利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占其GDP的0.9%,1999年至2004年为1.1%,2000年至2005年平均数为1.2%。2005年意大利共吸引外国直接投资200亿美元,在普罗迪执政的两年间增长较快,2006年的数据显示,比2005年增长了一倍,达到400亿美元。虽然有所增长,但落后于欧盟其他主要国家,如法国(2006年FDI为800亿美元)和英国(2006年FDI为1400亿美元)。意大利在国际外国投资目的国的排名仅为第15位,甚至落后于西班牙、爱尔兰、比荷卢等国。
从外国直接投资的行业来看,50%的外国企业和外国直接投资集中在贸易行业,除化工—制药行业外,其他工业行业吸引的外国投资很少。根据意大利行业人士分析,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取向主要是看中意大利市场,而不是将意大利考虑为“绿地投资”的理想国家。
二、意大利对外资的市场开放程度以及对重点行业的法律限制
过去10年间,意大利在私有化、市场开放和减少限制等诸多方面修订了有关法规,同时改革了金融市场和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目前意大利在其行政法规中采纳了绝大多数OECD原则,市场管理变得更加透明、公开。经过一系列改革,意大利在能源、铁路和通信行业的开放程度均有所加强。
尤值一提的是,国有企业私有化给外国投资者创造了机遇。自1992年开始推行私有化以来,意大利私有化资本总额已达到1120亿欧元,涉及行业包括食品及食品加工、钢铁、制铝、水泥、玻璃、化学化纤、机械设备、建筑和银行保险业等。在私有化进程中,众多的外国公司获得在意投资的机会,并借此加强其国际地位。
意大利对外国投资者名义上的开放程度较高,外国投资者可以100%拥有产权,但此类情况极少。根据欧盟协定第43条款,外资企业在意大利享受国民待遇,在税收和优惠政策方面与意大利本国企业一致。但也有例外,如意大利的反垄断法(AntiTrustlaw)赋予意大利政府可以出于“国家经济利益和战略利益优先”的考虑和在意大利企业在别国遭受歧视性对待情况下,意大利政府有权回应。因此,意大利政府出于国家利益有权阻止外资企业的并购计划。此外,意大利对外资企业在国防工业、飞机制造、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国内航空业经营和海运等行业的外资限制较严格。在这些行业存在某些限制外资的特殊法律条文。
(一)银行业
1993年9月1日第385号法令和意大利中央银行1999年4月21日第229号有关监管条例,对外资银行进入意大利市场的准入条件做了明确规定。意大利首先将外资银行分为欧盟成员国银行和非欧盟成员国银行,并在市场准入和营运监管方面区别对待,对前者实行较为宽松的政策,一般由相关银行总部所在国的中央银行延伸监管,意央行不做特别规定。对于后者欲在意大利设立机构,意大利制订了以下一些特殊规定。欧盟以外国家的银行在意大利开办首家分行需经意财政部批准,并征得意外交部和意大利中央银行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