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09056 2008年8月21日
天目山路杭大路口轧伤一人
看到蒋女士的来电,我心里的感觉和沈老师当时提出的问题一样: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8月21日下午2:20左右,浙A09056搅拌车从天目山路往杭大路右转弯时,撞到了旁边西向东直行的电动车,车轮先轧到电动车,电动车翻倒后又轧到骑车人蒋某(男,28岁)的脚,幸好搅拌车司机欧某(湖南人,43岁)及时发现并刹车,才没有重蹈覆辙。
骑车人蒋某左脚契状骨骨折,还有其他皮外伤。
经初步调查,浙A09056右转弯时未仔细观察,撞到直行的非机动车,当时直行和右转都是绿灯。事故还在调查中,交警表示,浙A09056搅拌车将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晦气来了挡不掉啦!
冠宇公司问答录
记者昨日致电浙A09056所属的浙江冠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周经理接受采访。
问:听说浙A09056又出事故了,撞了一个人,是不是?
答:是有的。
问:听说这次又是右转弯撞人,去年的事故你们也说右转弯有盲区,但这次事故发生后,浙A09056车上并没有避免盲区的装置。
答:是电动自行车没看到撞上来的。
问:一辆车连续出事故,公司怎么看?
答:晦气来了挡不掉啦!哎……如果一定要说同一辆车,这怎么说呢。我们管是已经管得很严了,这个事故出来后又马上开会,我们后来也马上跑到医院去,付钱,然后也跑到交警队去接受调查的。
问:即使不是同一辆车,总是同一个公司的,七年前的事故且不说,连续两年每年都发生事故,这个概率高吗?还是在你们行业算正常的?
答:人家公司的概率我不知道,这个人家都很忌讳的,不好问的。正常么,发生事故总是不正常的。
问:那么浙A09056连续发生事故,确实是说明你们存在问题?
答:这个我就不好说了,我肯定不会这样应的。对不起,我要下班了。
此外,浙A09056还有未处理的违法记录。2008年两条。第一条:1月10日14:55,在杭海路,车辆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第二条:8月13日16:30,萍水西路梅园路,走禁行线。
如果不是巧合
我们又该怎么理解?
或许在同一辆车上接连发生事故真的只是一种巧合,但是同一个公司的车接连以同样的方式发生事故,可能就不是巧合;同样类型的车在杭州频繁以同样的方式发生事故夺人性命,更不是巧合了。
在快报的查询系统,输入“工程车”,就能搜索到一堆事故。这些事故的时间、地点都不同,车辆单位、肇事司机不同,受害者不同,伤亡原因也不同,像浙A09056这样同一辆车连续伤人夺命的,确实是个别的现象。但是,在这些不同和偶然的背后,有一些东西是共同的——共同的因素是偶然背后的必然:
司机不注意观察、车辆制动不合格、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情况引发事故,这是绝大多数大型工程车事故的起因;
工程车辆负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在今年以来的92起工程车事故中,有78起是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在这些事故原因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原因,例如公司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招聘的司机技术是否过关,安全意识是否够强……
今年4月起,市政府专门成立“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小组”,多个部门齐抓共管针对工程车辆进行整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曾多次批示整治工程车。
然而,再怎样的整顿和培训,是否能起到效果,最后都落实到每个司机在路上的每一分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