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重庆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1月1日起,在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内,禁止国一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机动机械使用。如果违规上路,最高将处5000元罚款。
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以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多种机械类型。
责任编辑:张琪琦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常按指纹,识别二维码,一键加关注!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